存受苦的心志 4: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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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1-19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,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
彼得在上章已講過受苦的道理,因恐怕弟兄姊妹仍未了解,所以在這一章中繼續談論這個問題。 首先,彼得告訴這些目前受著各種患難困苦和逼迫的信徒,既然我們的主自己也在肉身受苦,我們的受苦便沒有甚麼希奇了。任何在受苦中的人都不應該把他的苦混入他的信仰,問爲甚麼?相反,應該把受苦當作力量,用作抵擋魔鬼的兵器。 兵器是用來作戰的,越鋒利越好。兵器如果鈍了壞了,必須快快修好,趕緊把它磨利,執在手中,對付魔鬼(弗6:11)。 彼得指出人活在肉身中,第一個要攻擊的是“情慾”,這情慾是由人的本身發出的。這正是保羅所講的“攻克已身”⸻對付自己的肉體(林前9:27)的道理。 “邪淫、惡慾、醉酒、荒宴、群飲、並可惡拜偶像的事”,不但是外邦人所喜歡的,也是貪愛肉體的人所樂於隨從的。若想對付這些惡慾,首先必須對主耶穌基督有充份認識。有了對主深深的認識,便不會“奔那放蕩無度的路”。人若知道主也受過試探而受苦,又知道主勝過了這些試探,便知道主能搭救我們脱離這試探,(來2:18),更知道只要忍耐,執緊兵器,魔鬼一定敗退。 第七節至第十一節,提醒信徒,“萬物的結局近了,所以要謹慎自守,儆醒禱告,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”。 彼此切實相愛這事説來不易,世上所以有這麼多問題,皆因人與人之間沒有主耶穌所説的彼此相愛的心。彼得記起當年主耶穌對門徒所説的這個道理(約13:35),覺得主的話最可信可靠,也最有用,因此提出來勸勉各人;勸大家要“互相款待,不發怨言,彼此服事”,讓主的愛來充滿大家的缺欠,讓主的愛來遮蓋大家的罪。 第十二節至第十九節,彼得告訴信徒,他們是“基督徒”,基督徒這名詞在新約中只提過二次(徒11:26,26:28),我們之所以稱爲基督徒,是因爲基督是我們的頭。基督既爲義受苦,基督徒也當爲義受苦,基督徒必須走基督的路,不要因“火煉的試驗”而驚奇,倒要歡喜,因爲知道目前的苦終必把我們帶入的榮耀中(羅8:17)。 基督徒不要做個“僅僅得救”的人,要做個堂堂正正的人。基督徒不要做個有名無實的人,免得將來在審判臺前站不住。總而言之,在的旨意中,受苦是有福的。“要一心爲善”,將自己靈魂交與,像主將自己的靈魂交託(路23:46)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