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
主題
耶穌基督、福音的大能(羅1:16,賽45:22)
内容簡介
羅馬書是一部最完美的,有關基督教的神學論文。書中指出全世界都落在罪中,需要在耶穌基督裏所預備的救恩。作者引用摩西五經,把人從律法的捆綁中帶入福音的自由,叫人與和好,靠著的兒子耶穌基督,得以稱義。全書共十六章,一至三章細述福音的大能,四至五章闡釋因信稱義的道理,六至八章告訴我們,人因稱義得以成聖,九至十一章寫選民在面前的地位,十二至十六章記稱義成聖的人在地上應有的生活。
歷史背景
此書約寫於主後56年至59年,寫書的地點相傳是哥林多。據可靠記載,羅馬教會是由那些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時,去過耶路撒冷,聽彼得講道而悔改的羅馬客旅,以及寄居在羅馬的猶太人所組成的(徒2:10)。使徒保羅在此被囚時,當地許多猶太人曾到監中聽他講道(徒28:17-30)。據說奧古斯丁 Augustine(354-430)因讀此書而重生,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(1483-1546)因讀此書而發動宗教改革。
信息
全世界,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,都虧欠了的榮耀,都是罪人;都需要的救恩。救恩不是因著人的守律法,也不是因著人的好行為,是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。人必須用信心接受,憑信心擺脫律法的束縛,在死與復活上與基督聯合,活出基督徒的樣式來。
金句與靈訓
一章十六節“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”。福音是永生的神為世人預備的。福音與律法不同,律法是叫人知罪,福音是叫人赦罪;赦罪的恩典是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為人流血而來的。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是福音的大能,任何人只要信,便可稱義,這是的完全救法,此外,再無別的名,叫我們可以靠著得救(徒4:12)。
大綱
福音的大能 1: - 3:
因信稱義 4: - 5:
因稱義而成聖 6: - 8:
選民以色列 9: - 11:
豐富的靈命生活 12: - 16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