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士以斯拉 7:1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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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:1-28 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
文士是通曉律法的人。新約時代他們被稱爲律法師,與法利賽人同樣是國家的宗敎領袖。 在這章聖經中,以斯拉一連四次被譽爲通達耶和華的律法的文士。他不但是文士,而且是祭司,是大祭司亞倫的第十六代子孫。他的老祖宗中,有一位是那受人敬愛的,槍刺與摩押女子行淫,止息了耶和華烈怒,使瘟疫停止的非尼哈(民25:6-8)。 聖經在記述以斯拉的身世時,一直追蹤到他老祖宗亞倫。這是聖經一貫的寫法,原因除了叫人不可忘祖,也提醒人,我們都是由父母生下來的,父母是由所造的,並不是如進化論所説的,由猿猴進化而來。 第六節至第七節中,我們看見以斯拉在巴比倫被擄的猶大人中生活,因他通達耶和華以色列所賜摩西的律法,王便“允准他一切所求的”。 這裏首先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是: “通達”二個字,在文言文聖經中譯“能明厥旨”,意思是能夠明白的旨意。不是一切研究聖經,抄寫聖經,頌讀聖經的人都能明白的旨意。在主耶穌時代,有許多文士和法利賽人,他們之間多數是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,心不在焉的律法師,只是能説不能行,從來不明白在他們身上的旨意。但感謝,以斯拉是個“通達”律法,明白旨意的好文士。 在這非常的時候興起了這樣一個通達律法書的好文士,能明白在祂子民身上的旨意和計劃,知道猶大人必在被擄之地回返故土。感動以斯拉上表亞達薛西王,請求允准猶大人回歸故土,得到了王的允准。 第六節最後一句“是因耶和華他的手幫助他”,説明他之所以得到王允准的原因。喜歡幫助人,也常常幫助人,特別幫助那些肯站起來爲祂子民尋找出路,換句話説,肯幫助弟兄姊妹的人。以斯拉不但是個通達的文士,他還是個“敏捷的文士”。敏捷二字,意思是手快腳快,對的事工不東張西望,喜歡賜福這樣的人。 第八節至第九節“正月初一日”起程,“五月初一日”抵步。以斯拉由巴比倫到耶路撒冷的日子,前後經過五個月旅程。巴比倫到耶路撒冷的路程將近二千哩,以斯拉所走的路是由巴比倫的尼普爾(Nippur),北上達莫(Tadmor),南下大馬色,最後到耶路撒冷。這一段路多是曠野風沙道路,以斯拉於主前458年,身上帶著亞達薛西王諭旨,隨行差不多二千人,不管是騎駱駝,坐騾馬,在那水源缺乏,太陽炎炎,風沙陣陣的曠野中走四五個月,若不是大家意志剛強,對有極大的信仰,對迦南美地有極大的愛慕,恐怕有許多人一起步便退下了。 ⸻ 今天我們生活在這文明的科技時代,出入坐火車,坐汽車,坐飛機,一切都那麼方便、舒適、快捷。賜我們這麼好的享受,我們對的心比古時那些人更虔誠麼?我們愛主的表現更好麼?我們想通了,是不是十分慚愧?我們這些自以爲進步了的人,對的心反比那些古人退步!
第十二節至第二十六節是亞達薛西王的諭旨,全文十四節,有十七次提到天上的、的律法、的殿、的旨意,天上的......。 亞達薛西王在諭旨中允許那些甘心上耶路撒冷的人自由去,命以斯拉帶同金銀,購買牛羊向獻祭,將巴比倫尼布甲尼撒搶來的聖殿中器皿帶回,妥置在面前,吩咐河西一帶庫官,以財物支持以斯拉。 第二十三節那句“爲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”,第二十四節“至於祭司、利未人、歌唱的、守門的和尼提寧,並在殿當差的人,不可叫他們進貢、交課,納稅”,以及第二十六節“凡不遵行你律法和王命令的人,就當速速定他的罪”。這些話,不知我們讀了有何感想?許多時候,我們像新約時代的猶太人,以爲只有自己才配得救,別人不得救,讀了亞達薛西王這諭旨,我們當低頭向天上的認罪了,原來在外邦中,也有這麼多敬畏主的人(徒10:34-35)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