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歸的猶大人 2:1-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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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1-60 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,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,回耶路撒冷和猶大
這章聖經詳記回歸的猶大人。猶大人被擄得以回歸這件事,全在的計劃中――既已安排人類的救主在猶大本地出現(彌5:2),世間的任何變遷都不能把的計劃更改。 這裏雖有長長七十節經文,中心意義卻在第一節,這節經文有三句話:
這尼布甲尼撒便是把猶大人擄走了的巴比倫王。他在主前606年擊敗了約雅敬,將聖殿裏的聖物連同王族後裔擄去,但以理也在被擄之内(代下36:67,但1:1-3)。主前597年,尼布甲尼撒再犯聖地,將猶大王約雅斤與王子、首領,勇士等大約一萬人擄去(王下26:14-16)。主前586年巴比倫人又來,用火焚燒聖城耶路撒冷,拆了城牆,挖了西底家的眼,把他用鎖鍊鎖往巴比倫(王下25:8-12)。 主前581年,巴比倫軍隊復犯猶大,將猶大餘民擄去。根據耶利米書第五十二章:
尼布甲尼撒先後所擄人數共四千六百人,以西結與但以理均在被擄中。耶利米活在這段苦日子,但沒有被擄(耶43:5-7)。
巴比倫原是亞伯拉罕故鄉,那地充滿著偶像,充滿著撒但勢力,耶和華曾把亞伯拉罕從那地呼召出來,叫他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,往祂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 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,聽到了的呼召,便照耶和華的指示,動身來到迦南,到應許他成爲大國,地上萬族都要因他得福的迦南(創12:1-4)。照著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把他安置在迦南地上,也使亞伯拉罕夫婦在過了生育年期,還生下以撒(創21:1-2)。 以撒的兒子以色列和以色列的子孫們,後來因饑荒流落埃及,在埃及爲奴。藉摩西亞倫把他們救出,使他們進入應許地。奈何以色列後代遠離了那賜福的耶和華,偏向偶像,以致人民百姓,連同君王首領,被尼布甲尼撒擄往巴比倫,到祖宗亞伯拉罕當年所擺脱的,充滿著撒但勢力的地方! 這段日子真是一段羞辱的日子,羞辱了召他們的耶和華,羞辱了祖宗亞伯拉罕,也羞辱了他們身爲屬天子民的榮耀身分。憂傷,的憂傷從耶利米那汪汪眼淚,那晝夜哭泣聲中流露出來(哀1:2,16)。
既愛上祂僕人大衛,便連大衛的罪也用牛膝草潔淨了。將大衛洗滌,使他比雪更白(詩51:7)。對被擄的猶大人説:“你雖在血中,仍可存活”。用衣襟搭在猶大身上遮了他的赤體,向他起誓,與他結盟,使猶大永遠歸祂(結16:6-8)。猶大過去諸般罪惡,都赦免了。現在猶大的後裔可以從被擄之地歸回,過去所犯的罪,現在因著的憐憫,大小百姓得以回到的面前! ⸻ 任何人,在過去,在“從前”犯了許多罪,做了許多錯,説了許多不當説的話,去過許多不當去的地方,現在都可以回來,因爲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,現在正是悦納的時候(林後6:2)。已伸出雙手,如浪子老父,等著把你接回。你回來罷!靠主的恩典回來,等著你!
2:61-70 會衆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
回歸猶大人的首領及僕婢,連同歌唱的男女,總共四萬九千八百九十七人。 這些人中有三家在族譜中尋不著自己的譜系,這三家人自稱是祭司的後裔,但沒有證據。因爲沒有證據,省長所羅巴伯堅持不准他們供祭司職任,不可喫至聖之物,要等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,才決定是否可以事奉。 ⸻ 這事給我們看到,事奉實在是件至聖的事,絕對不能隨便。這三家人既尋不著譜系,省長便宣佈他們“算爲不潔”,不准供祭司職任,也不准喫祭肉,寧願等到有決疑的祭司興起。所羅巴伯對於事奉的聖事惟勤惟慎,寧缺勿濫。
但願一切想服事的人,包括以爲自己可以服事的人,還有準備請人服事的人,都謹慎從事。我們的是聖潔的,所有服事祂的人必須清楚蒙召,必須聖潔。 |